献诗
花园的沉睡
枕着寂静纯然的生物钟
千万不要摇醒它
它的呼吸是顺畅的
它的梦是安详的
每一片花瓣的张开或闭合
都与你的一厢情愿无关
你根本不知道
夹竹桃是如何怀着罂粟之子的
郁金香的馥郁是如何藏毒的
对于一个绚丽的世界
隔着距离欣赏就足够了
无须染指,也无须贴着鼻翼
让花香飞入你的洞穴
因为你与花是截然不同的
自然如斯
在一个理想的梦苑
梦与梦之间虽然相异
但可以相安无事
一旦参杂了人为因素
整个画面就变得不一样了
每一株花都是一面旗帜
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
各有各的主张,或者说主义
并在各自的信念中坚持着
用自己的特色
吸引众多不同的人
任何一个替花行道的人
无论如何高举花的大旗
也无论怎样精准地诠释花之道
总难免参杂人肉的腥气
使任何护花之战变得惨烈
血肉模糊,刀剑林立
活力四射的花园变成一座陵园
— 梁元
献辞
苏珊. 朗格在其《艺术问题》中说,假如人们在研究诗的时候,从“诗人告诉我们一些什么?他是如何将自己的经验传达给我们的?”等传统问题转向“诗人创造了什么?他是如何创造的?”等现代问题,就会对诗的艺术作出重新估价。艺术创造这个词我们都耳熟能详,但是能否深刻体会这个词并见诸于行,则实际上成了另外一回事。一朵入诗的花,可以不再是日常经验中司空见惯、有着固定想象范围的花,而是倾注了作者诗意创造的“这一朵”花。花已非花,但仍是花。就是说,花仍然是具象可感的,但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开拓了经验的更多或更深的层次。
我坚持用诗歌创作来实现对存在、对时间的哲学思考,对现象世界的终极关怀和超越。宗教与诗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借用哲学家乔治. 桑塔亚那的观点,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诗,它的方法是想象的,是一种诗意的方法。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诗是一种通过艺术形象来实现的终极关怀。从这种意义上说,诗是一种宗教。这种思考不是抽象的,而是诗化了的。诗意地回忆,诗意地思考。由具有诗意的意象来承载。1)诗能够达到的深刻。2)成为一种心灵安慰,心灵鸡汤。思与诗:如何在诗中思(理性寻找感性对象),探索存在的意义,生命的哲理性。这不是对哲理生硬的注解,而是理性和感性的合一,圆融无碍(如同音乐中的沉思及抽象性)。诗歌内容应与我们的存在具有一种相关性,才能使诗歌真正进入自己的存在,成为其中的有机部分,而不是游离在外、不关痛痒的语言游戏。
在诗歌写作中历来就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归根结底就是诗为何物的问题。一些人强调内容决定一首诗;另一些人强调形式决定一首诗。这两种观点都振振有词,是难以调和的。这两派的极端都令人担忧。形式主义的极端是言之无物又过于晦涩,缺乏美感,使人难以卒读。内容主义的极端是迎合大众而缺乏艺术性。极端的观点是把问题过于简单化了。诗歌艺术是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诗歌表现形式只是其中的一种因素。除此之外还有精神因素和审美心理因素(如果撇开政治因素的话)。如此看来,一首诗的效果是无法由单纯某种因素来决定的。这不仅影响到了对一首诗的评价,也影响到了一首诗的写作过程。随着写诗的月旷日久,我越来越体会到,诗歌创作的过程是一个包含着多种因素的复合过程。于是在写作的时候,常常忍不住要探索诗歌艺术形象的复合过程,试图展现出艺术的层次性。艺术的层次性是从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着眼的。层次性是之满足读者群不同的精神需要和艺术欣赏习惯,就像音乐的不同形式,如交响乐和流行音乐。前者表现具有抽象性的思的深度,后者表现日常生活中的直接感受。二者的结合就形成了跨界音乐。形式的不同似乎与读者群的不同直接有关。诗歌是一种丰富的、多层次的艺术。能满足读者灵性的、审美的、心理的、语言的需求。一首诗能够满足所有层面固然好,但如果能仅仅满足读者某一层次或某一方面的需求,那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功能。任何美学经验的发生和表现,都不仅捕捉到生活中美的瞬间,也达到了时间与空间、虚拟的与实际的、生命的层面与度的相交或集合。正是基于人的心灵及感官的复杂性,探索复合型表达才显得必要。在一首诗里,如果能表现出多种因素的集合,就达到了一种深度和情思的多向度,所谓五味杂陈。这有些像现代的古典音乐,充满表达的丰富性和艺术形象的厚度。饱满而不单薄。
我看重词与词的组合所带来的不同指向性。在词的组合中,在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中,可以存在着多种导向性。可以有政治导向性,隐喻导向性,节奏导向性,情感导向性,哲思导向性,等等。就是说,在词与词的组合中既有纵深的关系,又有横向的关系。词与词的组合过程,就是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诗意栖息的世界的过程。作为语言单位的词及其组合绝不仅仅是表达内容的工具,而是在不同的组合中创造出了新的意义,或者洞见。在这里,词的组合不再局限于语义本身或者修辞本身,而是指向了更广阔、更深刻的含义。就是说,隐喻不再仅仅作为修辞的隐喻,而是具有了认知的功能,并且在词与词的组合的过程中,将认知、情感、想象融为一体,彼此结合成一种紧密的关系。无论冠以“诗意栖息”也好,“道说”也好,都是在词与词组合的基础上实现的。我之所以喜欢在诗歌创作中运用隐喻和象征,就在于它们能够为我打开更多的角度以及更丰富、更深刻的世界。
我始终认为诗歌的音乐性是不可缺的。即使在现代自由体诗成为普遍实践的今天,一首诗的音乐性仍是绝不可以被忽视的。诗歌的音乐性包括外在的音乐性如声音效果,节奏和韵律等,也包括内在的音乐性,即诗歌的内在旋律,用法国哲学家马利坦的话说,就是诗性意义。这与交响乐中直指人心而又具有抽象性的旋律是相通的。诗歌的音乐性与诗歌的集中凝练也是相辅相成的。注重诗歌的音乐性,才能警觉并避免诗歌的散文化倾向。诗歌的音乐性与在凝练基础上追求明快或出其不意是并不矛盾的。
在写诗过程中,我坚持注意意象与结构的关系。写诗的求新可以理解。难的是如何做到新与可读性之间的平衡。另外一个关系是新的隐喻或象征与该首诗的整体结构的关系。局部新则新了,但是能够服务于全局吗?新不一定就意味着美,求新的结果可以使一首歌变得松散,无法做到集中和凝练。集中和凝练可以是对每一行诗句的要求,也可以是对一首诗全局的要求。前者是语言问题,后者是结构问题。诗意的集中要求所有诗句、所有隐喻或所有象征的有机配合,而不是各自开花。虽然这样做能够形成亮点,但无法托出全局性布局的美感。在一首诗中,最好集中地写出一种或两种主题,而不是神形俱散。好的结构使得一首诗在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之后,能够集中而从容地将意义向前推进,除去多余的庞杂,并对其抛光,使其丰满而不拖沓 。诗歌的戏剧化效果也是通过精致的布局来实现的。
总而言之,对我来说,写诗就是探索词与词之间组合的无限可能性。正是词与词多种多样、变幻莫测的组合,既 实现了不同导向,又使得诗意贴近感性。
— 梁元